应急管理局保密工作制度范文
为加强保密工作,保守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密文件资料;不携带机密材料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书信件传达机密事项;不擅自传抄、翻印与保密有关资料文件;不私存机密文件、报表、图纸等材料;要时刻提高警惕,严格保密纪律。
2.加强保密文件、资料的日常管理,健全手续。保密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一律由保密员承办。指定专人承办文件管理和保密工作。对收到的文件要认真清点、登记、编号,按规定的程序传阅、办理,阅办完毕,及时退回办公室。
3.秘密文件、资料要认真保管,确保安全,未经批准严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
4.秘密文件要及时送领导批示,紧急密件、密电要随到随送、不过夜,一般密件要在3-5天内处理完毕。
5.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资料要交保密员登记保存,个人不得长期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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