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健全县、乡、村寄递物流体系,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建设,扩大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健全畅通稳固的农村寄递物流网络体系
加快建设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对新设立的乡村快递物流服务网点(包括邮政企业投资升级村邮站以邮快合作方式实现快递服务进村),按照市政府关于推动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有关政策标准由县级政府给予一次性补贴。县级政府负责整合村邮站、农村商超、客运站点、基层供销社等资源,统筹涉村建设资金,新建或改造村级综合服务站,满足寄递物流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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