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制度
为更好的履行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和决定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重大事项,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内容
(一)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和领导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定、决议、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听取并讨论局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其他需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召开
(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 经请示党组书记同意后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会议由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召集、主持。
(三)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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