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使知责明责更加清晰、履责尽责更加到位、督责问责更加有力,不断增强建管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积极营造清正廉洁、实干担当的良好氛围,更好地助力城区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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