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党课:落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坚持党组(党委)班子带头、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机关党建工作才能形成强大合力”。党组(党委)一方面向下领导机关党委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另一方面向上就机关党建工作向同级党委负责,同时接受机关工委的指导督促。其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与否,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机关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一、从发展历程把握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制度嬗变趋向
历史与当下相结合地看,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制度嬗变具有三重面向,分别是以规范性为核心的制度理论面向、以实践性为核心的制度现实面向、以系统性为核心的制度发展面向。
(一)规范性。以党的四大、七大、八大、十二大、十九大为关键节点作具体分析,党组(党委)的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呈现泛化性规定向具化性规定转变的发展趋势。党的四大提出:“吾党在国民党及其他有政治性质的重要团体中,应组织党团,从中支配该党和该团体的活动。”这里的党团即党组,其职责主要是“整个的代表党的意见,贯彻党的政策”。党的七大党章把党团改名为党组,将“党外组织中的党组”单列为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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