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
根据省委、市委、县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及《XX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现就县委政法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我委高度里视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了《XX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在全委职工大会上安排部署意识形态责任落实的工作,会议决定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真正履行了“一岗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模式,确保做到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白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会议制定了《XX县委政法委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方案》为中心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方案规定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进一步将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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