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布局优化调整要重视机制性工作
应进一步完善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五大机制性工作:完善国有资本运营机制;强化国有经济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形态转换的市场化交易机制;完善不同类型资本的“双向进入”机制;完善国有资本有序进退的动态调制机制;完善国企重组整合机制。
经过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多年共同努力,我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取得了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等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国有经济布局主要依赖增量调整而存量调整缓慢、国有资本流动性不强、国有企业结构有待优化等问题。国有经济应在明确基本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相关的机制性工作。
发挥“两类公司”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实质性作用,完善国有资本运营机制
“两类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完善国资管理体系和实现“管资本为主”的核心环节。当前,《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意见》和《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已经出台,“两类公司”发挥实质性作用具备了政策条件和基础,应进一步发挥其“两主体一通道”(资本持股主体、运作主体及进退通道)作用,以资本流动、产业引领、区域布局等促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
(一)真正做实“两类公司”
“两类公司”是政府与市场的“界面”,需要发挥“防火墙、隔离层和转换器”作用,促进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实现出资人与公共管理者职能、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资本运营和生产经营“三分离”。
为实现上述功能,需要厘清“两类公司”与国资监管部门、出资企业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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